2007年5月21日 星期一

格蘭利威酒廠


格蘭利威酒廠是在1823年 議會法案通過後第一個領取生產 許可證的酒廠。此法案規定了稅收 的基本原則,以使酒廠在經濟上 承受的起。格蘭利威酒廠是1823年 由喬治 史密斯「GEORGE SMITH」 在上德拉明莊園建立的, 當時的莊園主貢登公爵 「DUKE OF GORDON」, 意識到了酒廠的建立能為當地人 提供很好的就業機會。但從建廠起 ,喬治 史密斯就不得不和 其他非法釀酒商做鬥爭, 這些人曾試圖燒掉他的酒廠, 然而就在緊要關頭, 他雙手舉起一對上了膛的手槍, 大聲呵斥他們,才把這些人嚇了回去 。格蘭利威接待中心現在還 保留了這些槍,自豪的向人們展示 著它的歷史。1858年,喬治的 兒子約翰同他聯合起來, 在明摩爾莊園「MINMORE FARM」 又新建了一家酒廠。格蘭利威 一直由史密斯家族掌管, 直到1975年卡普頓 比爾 史密斯 去世,1977年,酒廠被施格蘭志亞 有限公司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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